当事人 |
代志勇, 成都市众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2125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代志勇: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21252号原告成都市众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代偿款10917.49元、违约金2183.50元及律师费1200元;案件受理费79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