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聂燕梅,万立佳,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6民初12313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聂燕梅、万立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06民初12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