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陈跃武,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 
| 公告类型 | 其他 | 
| 案号 | - | 
| 案由 | - | 
| 公告人 | 深泽县人民法院 | 
| 内容 | 陈跃武: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