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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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民终279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福瑞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湖南涟商益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陕西明旭混凝土有限公司、上海萧光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宁民终279号上诉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及原审被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湘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宏强机械有限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福瑞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湖南涟商益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陕西三一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陕西明旭混凝土有限公司、西安可江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萧光家具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民终2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