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宋思凤,宋思涛,宋思翠,邓绍祥, 四川国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四川鹏筑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执恢432号之九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国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鹏筑置业有限公司、宋思凤、宋思涛:本院受理成都市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恢复执行被告宋思翠、邓绍祥、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邓绍祥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三段140号外滩枫景2幢3单元3层2号房屋和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三段140号外滩枫景2幢3单元3层1号房屋以及宋思翠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三段140号2幢3单元4楼1号房屋分别予以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成交价分别为91万元、112万元、97.5万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07执恢432号之五、(2021)川0107执恢432号之六、(2021)川0107执恢432号之九执行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