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罗剑承,余养汇,第三人-广西南宁巢鸿贸易有限公司, 东莞市汉天服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桂0109民初387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养汇、东莞市汉天服饰有限公司:原告罗剑承与被告余养汇、第三人广西南宁巢鸿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东莞市汉天服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109民初38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