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何奕霖,唐建明,巫英勇, 广东涩诱食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1103民初104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奕霖、唐建明、巫英勇: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涩诱食品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1103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