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唐子婷, 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桂0330民初260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子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物产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诉被告唐子婷(2021)桂0330民初2601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并于2022年2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平乐县人民法院二楼第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