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贝克博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辽0104民催2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0年10月29日受理了申请人北京贝克博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宣告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小河沿分理处0010006324515970号码商业承兑汇票无效一案的公示催告申请。本院已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2月24日依法作出(2020)辽0104民催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北京贝克博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
刊登日期 |
2021-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