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曲,余东海,肖婕,赖华银,周明贵, 桂林市威诺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民终1047号,(2020)桂0303民初1910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曲:本院受理上诉人桂林市威诺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曲、余东海、肖婕、赖华银、周明贵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桂03民终10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2020)桂0303民初1910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陈曲、余东海、肖婕、赖华银、周明贵赔偿上诉人桂林市威诺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65000.00元;三、驳回上诉人桂林市威诺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