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叶秀健,雷云, 昊全建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耒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昊全建设有限公司、雷云:本院受理原告叶秀健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定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因使用其他方法不能向你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