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温州黄记煌甲子餐厅,谭绪鹏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祁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谭绪鹏: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黄记煌甲子餐厅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18日上午9时0分在祁东县人民法院步云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