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申素英,阳成群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祁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公 告阳成群: 本院受理申素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申素英要求你支付货款85000元及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9时0分在祁东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