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谢燕,唐承虎, 四川省简阳市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80民初2732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燕:本院受理的(2021)川0180民初2732号原告四川省简阳市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你、唐承虎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一、解除原告与二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二、二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案涉“蓝色港湾”5号楼2单元21层5号房屋;三、二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四、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因承担担保责任产生的损失暂共计159858.37元;五、二被告承担本案保全费、诉讼费等纠纷解决费用;六、原告在抵扣上述各项诉讼请求主张的金额后无息退还二被告剩余购房款。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禾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