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沈阳华晨专用车有限公司 ,邹平金腾盛建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辽0113民初528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平金腾盛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原告沈阳华晨专用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113民初5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1-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