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内江鑫诚装饰有限公司中铁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四川三筑融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川1011民初2442号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川1011民初2442号内江鑫诚装饰有限公司诉四川三筑融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8-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