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洛阳少伟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丁酉贸易有限公司 ,永城市士群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 ,新疆长和天鑫煤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宁01民初954号,(2021)宁01执1597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丁酉贸易有限公司、洛阳少伟商贸有限公司、永城市士群商贸有限公司、新疆长和天鑫煤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关于你公司与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履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宁01民初954号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1)宁01执1597号等相关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责令你于公告期满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06-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