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静,郑体才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川0192民初97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体才:本院受理原告杨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杨静不服(2021)川0192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