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建军,杨德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6民初1181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德新: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做出(2021)辽0106民初11812号民事判决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