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项仁海,叶君,秦凯,宋桂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911民初994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被告秦凯:本院受理原告项仁海、叶君诉秦凯、宋桂玲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911民初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