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朴晶明, 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 ,富象油气有限公司 ,北京恒运通达控股有限公司 ,富象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才智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521民初175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富象油气有限公司、北京恒运通达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才智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富象投资有限公司、朴晶明:原告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521民初17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