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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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宁民终312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天冶贸易有限公司、湖南新迈贸易有限公司、河南玖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菏泽金霸商贸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天冶贸易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迈贸易有限公司、河南玖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宁民终312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8-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