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德州, 湖北泽茂化工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内容
湖北泽茂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德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