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茜, 四川德程建设有限公司 ,西藏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22609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西藏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杨茜: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22609号原告四川德程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西藏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借款1500000元及自2020年5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被告杨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支付责任;3.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十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