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思纳誉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扬州市瑞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宣盈玻璃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桂0102民初7732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思纳誉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宁市宣盈玻璃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成都思纳誉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西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瑞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2020)桂0102民初773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开庭传票、司法鉴定意见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调解建议书、分类案件举证指引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6日08时30分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6-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