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綦建虹,姚戈,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唐山悠棠商贸有限公司 ,唐山乐棠商贸有限公司 ,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川01民初431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綦建虹、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川01民初4311号原告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诉姚戈、唐山悠棠商贸有限公司、唐山乐棠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及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1月5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院东区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