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薛文得,王飞飞,薛宝亮, 唐山翔瑞模板有限公司 ,玉田县玉田镇华磊建材经销处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玉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薛文得、王飞飞:本院受理原告玉田县玉田镇华磊建材经销处诉你们及被告唐山翔瑞模板有限公司、薛宝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