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董颖,刘丽波,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1民初5338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颖: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刘丽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1民初5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