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梁召辉,董廷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2辽0102民初14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报于2022年3月3日G50刊登的案号(2022辽0102民初142号)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被告梁召辉、董廷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有笔误。现将“董延敏”更正为“董廷敏”。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