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杏公路绿化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银杏公路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银杏公路绿化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现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的起诉状副本、裁定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