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裘治东,张琰,吴国樑,钟吉强,迟丽娜, 大连哈动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辽0291民初410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裘治东、吴国樑: 原告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诉大连哈动游乐设备有限公司、裘治东、张琰、吴国樑、钟吉强、迟丽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直接送达未能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起诉要点:依法撤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2020)辽0291民初4108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复利311920.66元部分,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超出合同约定部分复利或发回重审。】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院审理。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号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