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姜兆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营业部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辽0191民初6193号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内容
姜兆奇:本院受理(2021)辽0191民初6193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营业部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远程视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