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蔡保江,栾当,蔡小旭, 大连江华熟肉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井子支行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报于2022年3月8日G25版刊登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井子支行与蔡保江、栾当、大连江华熟肉食品有限公司、蔡小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将文本中公告期更正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