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丽,冯晓敏, 沈阳博海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2民初11812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博海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冯晓敏:本院受理原告刘丽诉被告沈阳博海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冯晓敏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112民初118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