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任晓强,韩云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后财产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韩云:本院受理原告任晓强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抚顺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