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民终1127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西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湘民终112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维持原裁定。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