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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四川自然醒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市祺彩广告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川0106民初2609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内容
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川0106民初2609号成都市祺彩广告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四川自然醒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货款849505.2元,并以849505.2元为基数支付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天回法庭(成都市金牛区天回下街15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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