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游建,吴光荣, 四川安享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艺匠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川0104民初1676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艺匠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游建、吴光荣: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4民初16760号四川安享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0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