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广西分公司, 桂林旺坤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中北交通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北交通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13民终898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北交通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北交通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与被上诉人桂林旺坤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13民终8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