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南宁分公司,雷凯,卢柳宜, 广西中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杭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民再127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中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雷凯:本院再审浙江杭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卢柳宜、雷凯,广西中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桂民再127号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请到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领取(联系电话号0771-5788106),经过30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4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2楼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