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何洁,丘宗灵,丘明圣, 桂林市嘉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桂林华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0303民初193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洁、丘宗灵、丘明圣:本院受理原告桂林华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林市嘉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2022)桂0303民初193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一楼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