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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董泽兴,周维兵,任建兵,王送来,第三人-陈立球, 湖南四建安装建筑有限公司株洲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昊汉和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立球:本院受理原告董泽兴诉被告周维兵、任建兵、湖南昊汉和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四建安装建筑有限公司、株洲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送来及第三人陈立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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