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桂阳公平超市有限公司 ,东莞市望牛墩凯隆箱包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莞市望牛墩凯隆箱包厂: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桂阳公平超市有限公司、东莞市望牛墩凯隆箱包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一身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