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尤卫国, 宁夏长晟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宁夏隆庆实业有限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03民终126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尤卫国: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尤卫国、宁夏长晟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隆庆实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03民终1267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70元,公告费500元由上诉人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