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黄春艳, 成都盛世瑞城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房江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4执异578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盛世瑞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成都房江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盛世瑞城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异议人黄春艳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本院受理后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川0104执异578号执行裁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