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姜哲,李佩, 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04民初9209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哲;李佩:本院受理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104民初920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