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朱宏伟,关丽丽,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宏伟、关丽丽:本院受理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故本院依法裁定评估、拍卖所有的座落于朝阳市双塔区北大街恒屹家园8号楼3单元3802室抵押楼房一户。现向你送达确权裁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