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游宇,廖建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8民初203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建平:本院受理的(2021)川0118民初2039号原告陈游宇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借款6304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