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马春芳,陈劲松,郑金梅, 绵阳市众品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富登小额贷款(四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川0104执恢141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春芳:本院受理执行的富登小额贷款(四川)有限公司与陈劲松、郑金梅、你、绵阳市众品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104执恢14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你所有的位于德阳市河东区岷江东路136号富丽名城A栋1-29-1号房屋)。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