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朱薇, 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24民初302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薇:本院受理原告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朱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24民初3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






